為簡政便民,財政部修正「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
TWProbe Policy Impact Analysis
TWProbe 總體政策 為您即時追蹤【財稅政策】最新公文。
針對「為簡政便民,財政部修正「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這項最新發布,本篇公文彙整了財政部與國稅局的最新稅務規範與解釋令。財稅法規的微調,往往隱含著官方對於資金查核與合規要求的風向球。TWProbe 建議持續關注此類異動,以作為資產配置與稅務防禦的參考依據。
在充滿雜訊的市場中,我們為您保留最純粹的官方數據與政策風向。請參考以下原文紀要,協助您掌握市場脈動並做出更穩健的資產規劃。
▍部分原文擷取:
財政部關務署為簡政便民,預告修正「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定明倉儲業優質企業(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下稱AEO)依本辦法第29條規定將年度自我檢查結果送海關備查者,得免再依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下稱自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製作年度稽核報告,簡化業者行政作業。本修正草案業於114年4月25日預告期滿,將於近日修正發布。 關務署進一步說明,依據自主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自主管理業者應將海關稽核要項納入其內部管理查核機制,每年製作稽核報告送海關備查。另依本辦法第29條規定,安全認證優質企業應依同辦法第10條第1項第4款所定安全審查項目及驗證基準(下稱驗證基準),每年至少執行一次自我檢查,並將檢查結果送海關備查。鑒於AEO倉儲業者多屬自主管理業者,且AEO驗證基準已可涵蓋海關對自主管理業者之稽核要項,爰草…
官方原文連結:為簡政便民,財政部修正「優質企業認證及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