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修訂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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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修訂重點」這項最新發布,本篇公文彙整了財政部與國稅局的最新稅務規範與解釋令。財稅法規的微調,往往隱含著官方對於資金查核與合規要求的風向球。TWProbe 建議持續關注此類異動,以作為資產配置與稅務防禦的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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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原文擷取: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114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配合相關法令修正及需求,有以下幾項修訂重點: 一、財政部113年8月5日台財稅字第11300570850號令規定,非以公益為目的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社團法人,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者,得適用盈虧互抵規定,配合於申報書第1頁背面申報須知增加文字說明。 二、簡化中小企業申請增僱員工及員工加薪租稅優惠應檢附證明文件,將中小企業增僱員工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第5條及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辦法第5條之切結聲明事項併入租稅減免附冊第A18頁及第A18-1頁勾選項目。 三、114年5月7日修正公布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規定,配合修訂租稅減免附冊第A10-1頁及第A14頁,增加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項目。 四、110年12月30日修正公布生技醫藥產業發展條例第7條規定,自114年度起,符合持股期間要件之股東,得首次申報投資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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