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方式多元又便捷,民眾換約免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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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原文擷取:
國產署自115年起受理國有出租基地續租換約,申請期間至116年12月31日止,民眾可選擇臨櫃申請、通訊(郵遞)申請、線上申請或跨轄區(非轄管土地之國產署其他分署、辦事處)申請,國產署分署、辦事處並提供精緻服務,因地制宜辦理在地駐點換約,讓偏遠地區民眾免奔波,及針對行動不便、高齡長者提供到府換約服務,讓換約更簡便,服務更貼心! 國產署表示,該署經管國有基地租約逾11萬戶,數量龐大且遍及全國,除少數租約之租期另有約定外,大部分租約將於116年12月31日到期,承租人如有意續租,應依租約約定於租期屆滿前2年內申請換約,確保租賃關係得以延續。承租人申請續租時只需檢附申請書、原租約(遺失者可檢附租約遺失切結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經出租機關查明承租人無違約使用、欠繳租金等情事,符合續租規定即辦理換約,換約後租期至124年12月31日。 另國產署特別於機關網站新增「國有基地續租換約專區」(路徑:網站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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