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115年5月12日起自美國進口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可採簡易申報單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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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原文擷取: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落實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預計本(115)年5月12日起,對自美國報運進口(裝貨港國別為美國)完稅價格低於2,500美元之快遞貨物,放寬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以促進雙方貿易便捷化。 關務署說明,依空(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第1款規定,進口快遞貨物完稅價格未逾新臺幣5萬元者,始得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嗣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首批協定於113年12月10日生效,依該協定第2.14條第2項及第2.30條規定,應於協定生效後3年內,放寬自美國進口快遞貨物適用簡易申報門檻之限額為「低於2,500美元」。該署將據以修正「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與美國在台協會關於臺灣與美國間貿易協定通關作業要點」,並定自本年5月12日起實施。 關務署進一步提醒,前項新制實施後,業者仍應遵守空(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第2款至第10款規定,凡涉及輸入規定(如食品)或應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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