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未能如期提示受控外國企業(CFC)財務報表者,請記得依限申請延期提示
TWProbe Policy Impact Analysis
TWProbe 總體政策 為您即時追蹤【財稅政策】最新公文。
針對「營利事業未能如期提示受控外國企業(CFC)財務報表者,請記得依限申請延期提示」這項最新發布,本篇公文彙整了財政部與國稅局的最新稅務規範與解釋令。財稅法規的微調,往往隱含著官方對於資金查核與合規要求的風向球。TWProbe 建議持續關注此類異動,以作為資產配置與稅務防禦的參考依據。
在充滿雜訊的市場中,我們為您保留最純粹的官方數據與政策風向。請參考以下原文紀要,協助您掌握市場脈動並做出更穩健的資產規劃。
▍部分原文擷取:
隨著受控外國企業(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 CFC)制度實施迄今,營利事業對於CFC申報及所得計算相關規定雖已較為熟悉,惟部分營利事業因境外關係企業所在地查核時程較晚,或集團財務報表尚未完成簽證,致未能於結算申報規定期限內提示應檢附之文件。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因故未能於規定期限內提示CFC財務報表者,得於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屆滿前,具文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提示或併同所得稅結算申報於申報書第B7頁「營利事業認列受控外國企業(CFC)所得明細表」A9欄「是否申請延期提示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或替代該財務報表之其他文據」,勾選「併同本次申報案件申請延期提示文據」,並如期完成申報。經稽徵機關核准後,得延期至申報期間屆滿之次日起算6個月內提示;以114年度結算申報案件為例,曆年制營利事業之提示期限可至115年12月1日。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應依限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