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客服專員涉及盜刷客戶信用卡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萬元罰鍰。

    • 銀行內控失靈,致客服盜刷客戶信用卡。
    • 客服濫用資料變更、補卡及繳款調整漏洞。
    • 影像調閱系統欠缺妥適控制,客戶資料易取。

官方原文連結國泰世華商業銀行客服專員涉及盜刷客戶信用卡所涉缺失,核有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及「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8條第1項規定,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核處新臺幣(以下同)1,200萬元罰鍰。 系統提示:TWProbe 自動擷取公文片段,詳細法規與數據請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