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 有關以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者,應符合條件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501300604號)

    • 放寬外國發行人發行公司債限制。
    • 母公司海外上市為發債主體必要前提。
    • 增設信用評等、母公司擔保與資訊揭露義務。

官方原文連結有關以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或他公司之從屬公司募集與發行普通公司債者,應符合條件之令。(金管證發字第11501300604號) 系統提示:TWProbe 自動擷取公文片段,詳細法規與數據請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