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 檢送修正後「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本次修正第五點至第七點,並自本(115)年度評鑑期間開始適用,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 金管會修正信託業務發展評鑑獎勵措施。
- 評鑑措施第五至第七點條文經修正。
- 新制自本115年度評鑑期間起適用。
官方原文連結:檢送修正後「信託業務發展評鑑及獎勵措施」及修正對照表各一份,本次修正第五點至第七點,並自本(115)年度評鑑期間開始適用,請轉知會員機構配合辦理,請查照。 系統提示:TWProbe 自動擷取公文片段,詳細法規與數據請以官方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