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 預告訂定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三款及第四條第三項第三款規定經主管機關核准得經營之業務種類草案及廢止本會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十月二十六日金管證投字第一一二O三八四六八二號令。(金管證投字第1150381231號)--預告期間: 2026.4.13~2026.6.12

    • 金管會預告簡化投信投顧事業申請程序。
    • 已獲全委業務核准者,得自動擴展服務。
    • 新增含運用決定權顧問及交易執行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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